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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於鳳芝 我於96年3月得法,自7.22以後,由於人的觀念、怕心的驅使,做了一個修煉人不該做的事情,不情願下交了書,多次簽過字,按手紋,說不煉功等,幫了邪惡迫害大法的忙,卻不知這一切是對師父和大法的犯罪。特此聲明以前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弟子行為的事全部做廢,今後加倍彌補過錯,跟上正法進程,堅持對大法的正信,真正成為大法中的一個粒子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7月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8/1/1411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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