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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呂寅芬 2001年我兒子送真像傳單被警察抓走了,我們老兩口心�堳D常害怕,就把兒子放在我家�堛漁v父的書給燒了。現聲明:那不是我們願意燒的,而是被警察、單位壞人給逼的。我們永遠知道大法好,請師父原諒我們。今後也利用機會告訴人們大法好,彌補過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1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0/9928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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