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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陳麗娟

    我在主意識不清醒的情況下,1999年7.20後,向邪惡的派出所交了法輪大法的書、錄像帶、講法帶、煉功帶和其他大法材料,做了出賣師父,出賣大法,出賣同修的醜事來,起了助紂為虐的作用。給大法帶來了負面影響。在邪惡的警察和居委會幹部面前,違心的說:“我不學了,不煉了”,這不是我的心�婺隉C我現在嚴正聲明所說的作廢。還有我在2003年9月份,被邪悟者的胡言亂語所迷惑,主意識不清醒,罵師父、罵大法、罵同修,被外來信息干擾,有放棄修煉的念頭,黑手爛鬼馬上要取我的性命,好可怕啊!嚴正聲明:所有過去在我不清醒的情況下,做的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,全部作廢。我要做一個堂堂正正的正念正行的大法弟子,做合格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。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:學好法,發正念,講真象。去掉所有的執著心,做一個真正的大法弟子,跟師父回家。我將加倍彌補給大法帶來的損失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5年1月3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1/99344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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