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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潘維清

    我是1998年12月得法的大法弟子,是師尊救了我,讓我明白了做人的道理,同時給我淨化了身體。1999年7.20以後,江××政治流氓集團對大法、大法弟子全面迫害,為了讓邪惡停止迫害,我於1999年9月到北京上訪,為師尊、大法說句公道話,我被邪惡非法抓捕送回當地,關在看守所,由於怕心,違心的說了“不煉功”的假話後,被放回家。以後派出所又多次到家干擾,叫寫“保證書”,由於放不下對人情的執著就寫了“保證書”,後來在同修的幫助下知道自己做錯了,又從新開始修煉,講真象。2000年7月我被非法判勞教,送往勞教所。由於執著心沒有放下,在那�塈痚竣F不該做的事,說了不該說的話,對不起師尊的慈悲救度。現在我聲明:我在以前所做的一切不符合法的要求的事,向邪惡所做的一切妥協全部作廢。在勞教所所做的、所寫的、所說的全部作廢。堅定跟著師尊走正法之路,堅信師尊,堅信大法,做好師尊要求弟子做的三件事,做一個正法時期真正的大法弟子。我將加倍彌補給大法帶來的損失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12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1/99344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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