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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宣世忠

    我1995年得法,得法六年來我堅信大法,堅修大法,一步一步的跟著師父的正法進程走過來。但是儘管是這樣,回顧起來在六年的修煉當中,有時對法認識不深,還是有“有漏”的地方。記得2000年2月份,中央電視台造謠的所謂天安門自焚事件播出後,單位強行組織法輪功學員一起觀看,觀看後又都強行的讓寫保證書。當時我是堅持不寫保證書的,但由於放不下常人的“情面”,便應付了事寫了三點認識。

    還有一次是在99年7月22日以後,單位強行組織法輪功學員辦“洗腦班”,之後要求每個學員都在他們印好的“協議書”上簽字。我當時沒有拒絕,在協議書籤了字。但後來我沒有按“協議書” 上的做,還是進京為法輪功上訪了。

    現在通過學法認識到,這兩次的做法當時都是極端錯誤的,也是不應該的,也是在人的變異了的觀念帶動下所做的,是配合了邪惡勢力的安排,而邪惡的安排是師父不承認的,而這種做法在人中也是不好的行為,試想一個偉大的神是決不會這樣做的,作為大法的弟子,作為大法的一個粒子,怎麼能這樣做呢?這是大是大非的原則問題啊!回想起來很是痛心,其實追究起來還是自己學法不深,當時沒有在法理上認識法,有怕心,放不下人的“情面”,所以才做出這樣的事,這是嚴重的有漏啊!

    所以我現在嚴正聲明,當時所寫的三點認識及在“協議書”上的簽字宣佈作廢,從今以後要加倍補償,勇猛精進,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,“在用理智去證實法、用智慧講清真像、用慈悲去洪法與救渡世人”中做得更好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1年7月18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8/2/14164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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