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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延坤 我於1998年得法的,通過學法煉功,身體康復,真正感受到了法輪大法的美好。7.20後,由於共產邪靈的高壓迫害,我曾被非法關押23天,因自己學法不夠,怕心太重,曾違心多次寫過“保證書”、“悔過書”、接受洗腦班等,甚至被迫誣蔑過師尊和大法,想起來萬分的後悔,對不起師父的慈悲苦度。我嚴正聲明,我所寫的“保證書”、“悔過書”及以前所有對不起師父、對不起大法的事情全部作廢。做好大法弟子該做的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2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1/9934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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