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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宗鳳 我是1998年12月的法的。1999年7月20日邪惡開始迫害法輪功,當時我有怕心,被強迫在“不煉功”的保證上簽了字,還有我女兒代我寫了“保證書”。我聲明:我所做出的這些不符合大法的事和我女兒代我寫的“保證書”全部作廢。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2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1/9934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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