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安文琪 從99每年7.20以後我在邪惡下寫的對大法態度不夠明確的一些文字或者“保證”之類全部作廢。在搜查證上的簽字,我家人代簽的字,從看守所出來取保候審上的簽字,我兒子兒子代簽的字以及警員背著我簽的字統統作廢。今後做好三件事,堅定實修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1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1/99344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