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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雲英 從99年7.20到2003年6月期間,我都曾口頭向惡人表態“不煉了”。老伴代我寫過“三書”,我簽過名。2002年在洗腦班,別人代我寫過“三書”,我按過手印,2003年國保處到我家抄家時,也向他們說過“不煉了”。我特此聲明以上的這些不符合大法的行為全部作廢。別人代寫的作廢。堅定大法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1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1/9934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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