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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瑞田 我於97年有幸得法的,使我深深受益。99年7.20,大法無端的遭到了江××的邪惡迫害,我因2000年11月去北京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,被非法關押。只因當時學法不深,怕心很重,向邪惡寫了保證。我現在很後悔,很傷心,覺得對不起偉大的師尊。我現在已經醒悟,特鄭重聲明,以前在看守所所說所寫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聲明全部作廢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2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1/9934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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