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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黃敏

    我因多種病痛求醫無門,經人推薦,於1996年1月喜得大法。1999年7月,江××開始明令非法鎮壓迫害法輪功,我在自查材料中,寫了“自己煉功是為了祛病健身,在中央規定不煉後就沒有煉了”。2002年4月,我被抓並被非法判勞教一年半,於2003年4月被所謂的洗腦。寫了“四書”,再一次背叛了師父、背叛了大法,在2003年11月離開勞教所之前的所謂“考試”答題中,我按照邪惡的要求答題,謗師謗法,再一次犯下十惡不赦的死罪。在答題中我揭露了包夾人員打人,惡警威逼我寫證明是答錯了題,我也違心的寫了。2003年11月當地公安把我從勞教所劫持到當地派出所,要我寫“保證”。放不下情,又寫了“不煉功”的保證。現聲明在單位、在勞教所、派出所一切背離師父、背離大法的所言、所寫、所行全部作廢!徹底與舊勢力決裂,堅修大法緊隨師,在證實法在救度眾生中正念正行中,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13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1/99344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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