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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蒙 99年7.20邪惡開始瘋狂迫害大法時,我正在讀大三。我在第二次被非法拘留即將被非法勞教時,寫下了“不外出煉功、不串聯、不搞集體活動、不進京上訪”的“保證書”。在逼迫下,寫了“不參與任何封建迷信及×教活動” 。一次我在與常人講真像時,曾違心的說:“自己不是煉法輪功的”。我認識到這些都是大法弟子最不應該做的事情,違背了大法,。現在我嚴正聲明,所說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,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1/9934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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