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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艷傑 我97年有幸得法,99年7.20之後兩次進京證實大法,後被非法關押在拘留所兩個月,在這期間,被人心帶動走向邪悟,向邪惡寫了“保證”。出來後一直不精進,沒有跟上正法的進程,也做了許多修煉人不該做的事。一直深深後悔自己的所做所為。現在聲明:以前所有對邪惡的書面的和口頭的“保證”全部作廢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從今以後,堅修大法,不再辜負恩師慈悲苦度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3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1/9934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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