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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康淑芬 我曾經走過一段彎路,沒有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,在99年7.20那天,我交過大法書。我上北京正法時,被非法抓捕、拘留以後,我說我“不煉了”,我聲明我所說的不符合大法的話作廢,從今後我要做好師父交給我們的三件事,去掉執著,早日返回我們真正的家園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1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1/9934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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