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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祝素雲 我於2000年12月去北京證實大法,我因根本的執著未放下,被邪惡非法關押8個多月。我在牢中被邪惡逼迫而寫的“不上訪,不串連,不集體煉功”的三不等錯誤認識及在派出所惡警逼我和我的女兒一起簽的“保證書”,逼我每天去報到簽的名,全部作廢。今後我將努力做好大法弟子的三件事,堅修大法,彌補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1月2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1/9934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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