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連淑 我於1998年修煉大法的,修煉前疾病纏身,修煉不到三個月,疾病全無,全家人都非常高興。7.20政府迫害大法後,我因發真像傳單被非法綁架。我在迫害中做了違背大法的事,全部作廢。今後修正自己,加倍彌補給大法帶來的損失,洗刷污點,緊跟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2月2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1/99344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