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安明欣 我因2000年11月去北京為大法上訪,被單位非法送去看守所。因當時學法不深,被人的情帶動,向邪惡寫了“不煉功保證”,給大法造成了很大的損失。我嚴正聲明:在看守所所寫“保證”作廢。從新修煉大法,做好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2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1/99344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