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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素珍 2000年去北京上訪被派出所審問時簽了字,在北京駐京辦筆錄上簽了字,被押回本地派出所和拘留所時也簽了字,按了手印、照相,配合了邪惡的要求,做了大法弟子不應該做的錯事。特聲明:所有的簽字、照相、手印從即日起全部作廢。交兩本大法書和錄音帶的不正行為全部作廢。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1月2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1/9934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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