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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張其元、李足姣 我們在1999年7.20到武漢證實大法後遭迫害,在當時的邪惡壓力下,寫了“不煉功”的“保證”,回家後不久,本地居委會又強迫我寫“保證”,我現在聲明所說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廢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堅決做好師父所說的三件事,堅修大法到底! 本聲明包含人數:2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1/9934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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