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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馮秀英、劉桂雲 我們在2001年被邪惡抓進監獄,出獄時,我家人給寫了“保證書”,後來派出所的邪惡,又來我家逼我照相,按手印。現在我們聲明,我們所做的不算數!不生效、作廢!做好三件事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我們一定堅修到底! 本聲明包含人數:2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1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1/9934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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