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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張淑梅 從99年7.20邪惡迫害大法弟子以,我所寫的、所簽的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廢。他們強迫家人所代寫的,不符合大法“保證”全部作廢。以後一定要加倍彌補給大不法造成的損失。做好師父說的三件事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2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1/9934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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