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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何清 去年我在貼真像資料時被綁架,關押在拘留所。單位負責人要我寫“不參加法輪功一切活動”的保證書,我不寫,他們就找我老伴,結果我老伴就代替我寫了一份所謂的“保證”。我在此聲明我老伴代我寫的“保證”全部作廢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1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1/9934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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