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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孟才 我因受邪惡逼迫寫過“反法輪功”的報紙標語,在拘留所簽過字,寫過“不參與法輪功煉習”的保證書,寫過所謂的“認識”,這都是我學法不深所鑄成的大錯,我很後悔。現我聲明我上述所作所為全部作廢。我決心從新修煉,精進不止,做好三件事,直至圓滿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2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1/9934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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