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高銘常 我是95年9月10日修煉法輪大法的。2001年9月被惡警非法抓進610辦的洗腦班進行迫害。在高壓下,違心的寫了不敬師、不敬法的話,特此聲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1/99344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