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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志強 由於學法不堅定,受到邪惡的迫害,在派出所裡寫了“自悔書”,摁了手印。通過學師父新經文,認識到這樣不對。現聲明:在派出所所寫的“自悔書“、摁的手印作廢。我決心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做好三件事,緊跟正法進程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2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1/9934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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