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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郭俊英 2003年7月31日被惡警抓去,非法拘留15天。由於沒有做到大法弟子的正念正行,在派出所寫了“不修煉保證”。現聲明全部作廢。今後走好正法之路,做好三件事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1/9934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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