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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汪洪財 我因去煉功點,於2000年12月13日被縣公安局非法抓進去,在高壓下寫了“保證書”。但是我還要修煉下去,聲明所有以前寫的“保證書”作廢無效!我要加倍彌補過失,一修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7月1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8/3/1420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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