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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宋春華 我是在1999年修煉法輪功的,通過修煉使我身體得到健康,思想得到了昇華,所以我一直堅持修煉,一直做著洪法、講清真相工作。就在2001年6月廠領導和辦事處還有其他部門的人把我送到了精神院給我“洗腦” 。去了就叫我蹲下,打我的腦袋逼我放棄修煉,我不放棄就更加圍攻我,很多人都圍攻我,打的我在頭腦不清醒的情況下寫了“保證書”,我是不情願的,是在被迫下寫的,自己是很內疚的,所以我聲明寫的一切作廢。從今後加倍彌補過失,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,繼續修煉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7月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8/4/1428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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