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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宋衍臣 我是96年得法的,得法後身心受益非淺。99年7.20之後,江氏集團為了非法鎮壓法輪功,採取了流氓手段,謊言、誣陷舖天蓋地。為了說句公道話,我踏上了去省政府的汽車。可是車走在半路的時候,就被攔了回來,把我押到當地派出所,逼我寫了“保證”才讓回家。由於學法不深,在他們的花言巧語下,我在“保證書”上簽了字。從這以後又有派出所的人找我談過話,我也在記錄上簽字了。大約99年9月單位辦洗腦班,要求每個大法弟子寫“心得體會”並在“保證”上簽字,我也配合了他們。後來非常後悔。2003年12月,單位又找我寫“五書”,我只給他們寫了“兩書”,之後心�堳D常難過。我現在嚴正聲明在上述期間我寫過的一切“保證”,簽字全部作廢。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今後我一定堅信大法,堅信師父,正念正行,精進實修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2/9940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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