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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李廣

    我是1996年2月份得法進入大法中修煉的。自從1999年7月20日以後國家一再三令五申的下發不准許任何人修煉法輪功的文件,對大法與大法弟子進行了瘋狂邪惡的非法迫害。在2002年9月29日這天早上9點多鐘,市公安分局(國保大隊610辦公室)一行10多人,非法闖入家中,進行非法抄家,強搶大法書三本,小法像四張,以及有關真像光盤和真像資料等。我被非法逮走,關押在市公安分局的看守所。我歷盡了非人的折磨和非法審判,被判勞教一年。就在我要被投教的前兩天,也就是被非法關押拘留二個半月的那一天,經有關人員的出面,給我辦理了取保候審的保釋,市公安分局國保大隊(610辦公室)提出讓我寫保證書,我拒絕了。後來由孩子代替我寫了“保證”:在規定的範圍內活動,不撿真像資料。我簽了字。特此聲明:在強化洗腦和殘酷迫害下所說、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加倍補償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走好師父給我安排的修煉之路,決心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,堅修大法到底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17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2/99404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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