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
   
網站導航

  • 實事報導
  • 真相資料
  • 修煉
  • 技術參考
  • 專題







  • 首頁 > 實事報導 > 嚴正聲明 > 名單

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白旭文

    我是1996年得法修煉的,修煉後身心倍感受益,由於我學法不深,修煉不精進。在1999年7.20邪惡勢力迫害大法時,自己主意識不清醒,用人心對待這場迫害,自己內心明知大法好,卻違心的在派出所寫“不煉功保證”,在它們制定的“不許進京、不許找政府、不許集體煉功”的規定上簽字。五年多來,我雖一直堅持學法修煉,做一些大法的事。可一想起我所簽的字,總有一種罪惡感,在師父和大法遭受誹謗時,我沒敢站出來說句真話,而是順應了邪惡舊勢力的安排,。在此我嚴正聲明,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做一個真正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,加倍努力做好正法中的三件事,決不辜負師尊的洪大慈悲救度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28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2/99404.html

    關於我們     聯繫我們
    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