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
| 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宛霞 我在99年7.20後,因學法時間不長,在單位的高壓下寫了“保證書”,2000年由於怕心,被逼下寫了“保證”,和2001年底在被強行洗腦時,違心的寫了保證書。我嚴正聲明:在邪惡殘酷迫害下,我所寫的和家人、領導代我寫的“保證”及平時不符合法的行為統統作廢。否定舊勢力,今後做好三件事,彌補給大法帶來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2月2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2/99404.html |
|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| 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