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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海芳 我是從1999年初修煉法輪大法的。99年7.20法輪功遭受惡黨迫害時,當時我學法不深,有怕心,用人心對待大法,沒有堅信師父,現在我嚴正聲明:以前我向鎮裡、大隊簽的保證說“不煉了”全部作廢。全盤否定舊勢力。在此用我一顆最純淨的心向慈悲偉大的師父保證:堅修大法到底!做好三件事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1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2/9940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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