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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洞藏、李秀石、李鳳仙、閆彥嶺、劉妺、李秀珍、王付軍、王樹南 2002年10月,鄉派出所要我對還煉不煉法輪功表態,當時由於我正念不足,執著於常人的平靜生活,違心向它們說“不煉了”,還簽了字、按了手印,做了一個修煉人不該做的事。現聲明當時所說一切全部作廢。堅定在大法中修煉,堅修大法緊隨師,正法正行,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,走正今後的修煉道路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8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1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2/9940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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