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
| 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唐月蓮 中共中央在九九年七二零非法鎮壓法輪功時,從上至下層層非法鎮壓、迫害,強迫人人寫“不修煉”的保證,由於當時有怕心,也寫了“不修煉”的保證書,雖然不是本人自己寫的,現在一想不管是誰代寫的,都是對大法犯罪,為了不給別人留下罪名,我特此聲明,以前不管是誰代我寫的,全部作廢。我要繼續修煉,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緊跟正法進程,堅修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2/99404.html |
|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| 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