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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永春c 我於98年3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,身心得到了淨化。2004年在發真像資料時被邪惡抓進看守所後又被送進洗腦班。在這期間被高壓逼迫下我產生了怕心違心的屈服邪惡,說了寫了對師父、對大法不尊敬話。我聲明這些全部作廢。徹底否定舊勢力,今後做好三件事,加倍彌補給大法帶來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2月2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2/9940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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