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桂芸 2000年3月的一天,派出所到我家大打出手,翻書、沒收身份證。由於學法不深,說了“不煉”的保證,聲明全部作廢。今後一定緊跟師父正法進程,做好大法弟子該做的三件事,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3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2/99404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