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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米文蓮

    我愛人因印發講真相資料,於今年3月被派出所抓走,我去送飯也被非法扣押。在派出所期間,我由於平時學法不深、怕心很重,不敢抵制邪惡的迫害,怕加重魔難,用了人的觀念去認識,所以在很多事情上就順從了邪惡勢力。向他們交了所謂的“取保候審”押金1000元,特別是在愛人的拘留證上簽了字。後來看到師父新經文《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》中講到:“作為一名大法弟子,為甚麼在承受迫害時怕邪惡之徒呢?關鍵是有執著心,否則就不要消極承受,時刻用正念正視惡人。無論在任何環境都不要配合邪惡的要求、命令和指使。大家都這樣做,環境就不是這樣了。”《大法堅不可摧》中又講:“作為大法弟子,你的一切就是大法所構成的,是最正的,只能去糾正一切不正的,怎麼能向邪惡低頭呢?怎麼能去向邪惡保證甚麼呢?即使不是真心的,也是在向邪惡妥協,這在人中也是不好的行為,神絕對不會幹這種事。”我通過學法從中悟到:當時是由於人的觀念和怕心太重,沒有做到真正抵制邪惡,而是向邪惡妥協。雖然沒寫“保證書”,但是交押金、簽字等都是承認並配合了邪惡,是向邪惡低了頭。都是不符合大法弟子的行為。

    現在特此嚴正聲明:在我愛人拘留證上的簽字作廢,一切不符合大法弟子行為的東西一律作廢!以後加強學法,堅定正念,跟上正法進程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1年6月27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8/5/14328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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