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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玉華 99年7月22日後,邪惡勢力舖天蓋地破壞大法,破壞大法弟子修煉,最初我不知所措,在怕心的帶動下服從了邪惡勢力的安排,寫了“保證書”,簽了字,雙手按了十個指印,交了書和大法材料,一直被監控。2001年7月12日派出所邪惡之徒又到我家詢問煉不煉功,當我拒絕簽字時它們揚言把我帶走送去勞教,要抄家。兒子替我簽了字,而我也在邪惡的強制下雙手又按了十個指印。事後痛苦萬分,後悔莫及,重溫師尊教導,師父說:“一個大法弟子一旦幹了不應該幹的事之後,如果不能真正認識其嚴重性、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一切與那千萬年的等待都將在史前的誓約中兌現。”我對不起師父,我得了法卻不能用生命保護法、證實法,卻侮辱了大法。今天特此聲明:在邪惡強迫下違心寫的違背大法的“材料”一律作廢。今後緊隨師父正法,加倍彌補過失,跟師父回家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7月2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8/5/1432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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