聲明人:彭彩戀
在迫害高壓下,曾經所說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一律作廢。堅修大法到底。
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
聲明日期:2005年3月31日
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2/9940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