聲明人:孫大華、彥玲
我以前所說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廢。並加倍彌補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聲明包含人數:2 名
聲明日期:2005年3月31日
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2/9940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