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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常淑芳 去年底我去北京護法,被非法拘留。在派出所非法拘留期間,由於自己有私心和怕心等執著心,在他們的高壓下寫了“保證”。我的做法給大法抹了黑,真是對不住大法,對不住老師。現在聲明:我所做的統統作廢、永不承認。今後我要“堅修大法緊隨師”。加倍彌補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8月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8/5/1432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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