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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周利萍 嚴正聲明 我母親在2002年3月因發真像資料被派出所拘留,後被判勞教一年半,監外執行。3月份,派出所讓我簽字,“保證我母親不煉功、不去北京”。由於當時對邪惡迫害認識不清,簽了字。現在本人認識到,我雖然不是大法弟子,但也不應該配合邪惡,我所簽的字一律作廢。今後也利用機會告訴人們大法好,彌補過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2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2/9940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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