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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艷芳 我是1998年正月初十得法,當時我是抱著祛病健身的想法去煉功,第一天打坐了半個小時,第二天早上起床腰就能躬了。就這樣我被這部大法吸引住了,堅決跟著師父走上了一條修煉的路。99年7.20江氏流氓集團不讓煉,村裡負責人就不讓我丈夫上班,回家來做我的工作,叫我不要再煉了。丈夫費盡了口舌,最後用離婚威脅我,不讓我煉,我含著淚水也不答應。沒辦法,丈夫和女兒拿了一本《轉法輪》到大樓去簽了名。從丈夫簽了名後,公安人員到我家來要大法書、要錄音帶,不給就帶我走,我就有了怕心,也不會用大法說服他們了,就乖乖的把大法書和帶給了他們。還幫邪惡說謊,真是對不起師尊。嚴正聲明:丈夫代簽的名作廢。堅決不再配合邪惡,不受邪惡的干擾,做好師父說的三件事。當好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,要勇猛精進,跟師父回家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3月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3/9947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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