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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金英愛

    我1997年7月17日喜得大法。1999年7月20日江氏集團開始非法鎮壓法輪功與迫害大法弟子。1999年9月份的一天我在回家的路上,派出所、街道安排的人,拿一張紙條讓我簽字,內容是“不煉功”。我按照舊勢力安排簽了。我非法被抓三次,第三次2002年5月12日,被抓後判一年勞教,在強制迫害下,寫了“五書”。嚴正聲明邪惡的強制迫害下,說出、做出的背離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緊跟師尊堅修大法,正念正行,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5年4月1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3/99479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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