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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顏世俊

    在1999年7月20日以後,我去北京證實大法,回來把我劫持到拘留所,做了大法弟子不應該做的事。在2001年我又去北京證實大法,又被劫持回來,把我送到勞教所,在高壓下,逼迫寫了“五書”,鄭重聲明:在正法期間,一切不符合大法的所說、所寫,一律作廢。讓師父放心,做好自己正法時期應該做的三件事,做一個真正的大法弟子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27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3/99479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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