聲明人:張莉
我在壓力下抄寫了誹謗大法的話,不是我想做的,我聲明作廢!今後加倍彌補罪過。
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
聲明日期:2001年7月
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8/5/1432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