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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記 我今年36歲,在99年7.20以後被鄉政府非法關押時,被迫照相交罰金並交了一本手抄《大圓滿法》,我嚴正聲明,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徹底否定並破除舊勢力黑手爛鬼的一切迫害與安排,堅信大法,不再辜負師父的慈悲苦度,加倍彌補以前的過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4月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3/9947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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