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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莊慶雲 我是95年7月份修煉法輪大法的,由於學法不深,沒能在法上提高,7.20去北京上訪時被邪惡抓回後關押迫害期間,由於執著心太重,產生怕心,違心的寫了“保證書”,做了對不起師父、對不起大法的事,回家後把師父法像和一部份講法燒了,這是對師父、對大法的犯罪。嚴正聲明:我以前寫的“保證書”和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今後我要以法為師,堅定實修,做好師父交給的三件事,直至圓滿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3月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3/9947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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