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冬英 在2003年8月3日,在講真像過程中被惡警非法綁架,判勞教2年, 2005年3月保外就醫回家。在被關期間,違心的寫了“保證”。對不起師父的慈悲苦度。為此聲明:在勞教所期間所說、所寫的一切作廢。以後加倍努力跟上正法進程,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堅定的跟師父走到底,除盡邪惡,迎接新宇的到來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4月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13/99479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